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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论、有干货、接地气 ——市教育局召开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时间:2017-12-11 来源: 38365365.com
 近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市教育局八楼联合召开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挺作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总结,并部署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市人社局专技科科长陈良星作了工作纪律要求。会议由市教育局人事科长王志维主持,各地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有关股室负责人,市直属中小学分管领导和职称工作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一、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回顾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正确指导下,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紧密合作,精心组织,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省评审,14人晋升正高级教师职称(茂名在全省排名第三,仅次于广州、深圳);经市本级评审,评出中小学高级教师1110名、一级教师1870名、初级教师407名。改革使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职业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实现了评聘有效结合,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社会反响良好。
    (一)主要成效
    1.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教师社会地位提升。
此次改革,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参加教授级职称评审,拓宽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了教师职业地位,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让中小学教师分享改革红利,广大教师感到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工作有希望、有动力。
    2.调整评审标准导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原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存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教师不愿做班主任、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新的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素养、增加班主任年限、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倾斜等内容。改革后,师德师风明显提升,教师主动要求学校安排班主任工作,城区教师主动提出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帮扶,教师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3. 评审分门别类,教师评价标准更加科学。
本次改革强调对不同学段、不同工作岗位采取不同的评价重点和评价内容,实现了分类评价;增加了现场说课评课和面试答辩等评审方式,强化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估,引导教师向学科专业化发展,得到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肯定。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亮点
    1. 紧抓“凝心聚力”这个基本,力保工作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这次改革面临首次由市本级组织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等诸多新情况,涉及人数多、政策新、工作复杂艰巨。为确保改革工作稳妥顺利推进,市里成立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动承担改革重任,拟定时间计划安排,形成倒逼机制,保证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2. 紧抓“问题导向”这个核心,出台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我市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面临着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如何消化4131名高、中级教师“高职低聘”存量问题,解决评聘矛盾;另一方面是如何解决高、中级岗位不足影响新的职称晋升问题。为稳妥解决这两大难题,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用足政策,重新核定教师岗位。对于新增岗位,优先用于解决“高职低聘”存量的42%后,再用于解决新晋人员经学校竞岗推荐1788人申报高级教师,推荐2664人申报一级教师。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认真对照国家和省的评价标准,在达标基础上,对三类人员实行适当的倾斜:一是长期在农村偏远山区从教的一线教师;二是临近退休、或教龄30年以上的教师;三是九大主学科之外的小科目教师。这些举措得到了学校和教师的普遍欢迎,成为茂名市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3. 紧抓“严格把关”这个关键,力保职称评审工作公正高效。严格评审标准、严格规范流程是人社、教育部门的共识。我们坚持正确的评审导向,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优、纪律严”的专家评审队伍,不断完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质量。
    4.简化聘任手续,尽快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在将评审结果报省厅核准后,今年及时印发我市各级别获得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通知和打印证书,同时,加强与人社部门有关科室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及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兑现了工资福利待遇,让教师享受改革的成果。
    二、部署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
    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茂名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17〕155号)。
    (一)认真领会政策及文件精神,明确申报评审范围和条件。
举例解释申报评审范围中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人员”、“中小学教师系列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待省出台相关规定后另行通知”及申报评审条件。
    (二)严格评聘工作基本程序,有序开展工作。
    1.学校申请岗位设置、制定使用计划和考核推荐方案。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名单。
    3.按程序申报:个人申报;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县级审核申报材料。
    4.组织说课讲课评课考核。
    5.评委会评审。
    6.评后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在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所在学校(单位)公示栏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7.评审结果审核确认。
    8.办理聘任手续,落实待遇。

    李挺同志在部署工作过程中,同时对有关文件、各区(县级市)教育、人社部门和各学校反映的意见进行了解读,理清了很多疑难点,与会人员认真聆听记录,会场安静有序。会后,与会人员认为,本次会议有理论、有干货、接地气,收获很大。(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李挺同志讲话

 

陈良星同志讲话

 

与会人员

 

职称评审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