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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时间:2015-07-31 来源: 38365365.com

部门名称: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大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子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部门名称:社会事务管理局                  受委托机关:社会事务管理局
省归口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局                许可事项分类:社会事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法律规定业务管辖地:茂名滨海新区           事项类型:承诺件
设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受理条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
办理流程:1、申请人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基本条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网上受理,按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核收材料发预受理通知书联系人:林燕玲,联系电话:18218893132。
3、资料核查,检查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格式、合法等并制作一次性告知书交申请人,如完全符合规定的,在一次性告知书上注明“材料合格同意受理”、办结时限等,联系人吕军富,联系电话:15016664914.
4、审批股初审,审批股人员根据资料核查的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如审批不通过,可直接返回窗口,由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负责人:吴子伟,联系电话:13592997622.
5. 首席代表终审, 分管领导填写批准意见,无论通不通过都返回窗口,由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负责人:陈伟强,联系电话:13809760273。
6、窗口办结,网站公示七天。
办公场所地址:电城镇政府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申报材料列表:1、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成立文件或《执业许可证》;2、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核准;3、登记申请书;4、场所使用权证明(一年以上);5、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6、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单位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7、章程草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8、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六种表格;8、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所在人事关系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由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办理时限:60天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
收费设置:
收费标准:

办事窗口:茂名滨海新区(电城)行政服务中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窗口
窗口地址:滨海新区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服务咨询电话:0668-5180051
传真电话:0668-5180040
投诉电话:0668-518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