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com

当前位置:主页 > 社会事务局 > 办事指南 >
解除收养登记
时间:2015-07-31 来源: 38365365.com
部门名称: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大项名称:解除收养登记 
子项名称:解除收养登记 
部门名称:社会事务管理局                  受委托机关:社会事务管理局
省归口部门:社会事务管理局                许可事项分类:社会事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解除收养登记                法律规定业务管辖地:茂名滨海新区           事项类型:承诺件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申请受理条件: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3、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具备收养的基本条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网上受理,按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核收材料发预受理通知书联系人:林燕玲,联系电话:18218893132。
3、资料核查,检查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格式、合法等并制作一次性告知书交申请人,如完全符合规定的,在一次性告知书上注明“材料合格同意受理”、办结时限等,联系人吕军富,联系电话:15016664914.
4、审批股初审,审批股人员根据资料核查的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如审批不通过,可直接返回窗口,由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负责人:吴子伟,联系电话:13592997622.
5. 首席代表终审, 分管领导填写批准意见,无论通不通过都返回窗口,由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负责人:陈伟强,联系电话:13809760273。
6、窗口办结,网站公示七天。
办公场所地址:电城镇政府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申报材料列表:1、填写解除收养登记申请; 2、申请人、送养人身份证、户口簿; 3、解除收养登记协议; 4、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收养人、送养人单位证明。办理时限:30天工作日。
承诺时间描述:
收费设置:
收费标准:
办事窗口:茂名滨海新区(电城)行政服务中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窗口
窗口地址:滨海新区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服务咨询电话:0668-5180051
传真电话:0668-5180040
投诉电话:0668-518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