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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7-08-09 来源: 38365365.com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要求,我公司为了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概况
    本项目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位于广东省电白县博贺、莲头岭半岛以东海域,属滨海新区东组团。博贺新港区西侧与茂名港水东港区相邻,东侧与茂名港吉达港区相邻。
本工程拟建30万吨级原油码头1个及其配套设施,设计年码头吞吐量为1600万吨。码头长度为400m,建设1座工作平台、2个靠船墩和6个系缆墩,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为-25.0m。本工程新增用海面积约29.55万m2,其中港池用海面积为26.8万m2,码头结构用海面积约2.15万m2,管廊用海面积0.6万m2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和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对附近海域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工程附近海域的环境特征,作业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体现在:港池疏浚、基槽开挖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施工队伍产生的污水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施工船舶舱底污水和机械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生活污水、垃圾和固体废物;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
三、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船舶的废油、残油不得排入水体,要统一收集,进港后通知有资质的清油单位回收。施工现场生活污水由临时环保厕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集中收集施工船上施工、生活产生的垃圾,带到岸上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采用先进、高效的施工机具,施工车辆应按照规定,确保施工车辆及各种机械设备实现噪声和尾气排放达标。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本工程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2)为了防止码头的含油污水排海,在码头工作平台设污水池收集初期雨水和冲洗水,由潜污泵提升至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码头设置压舱水管道,端头设置法兰与船上压舱水排放泵连接,码头压舱水收集后与含油污水共用管道,均至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4)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送至库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5)船舶含油舱底水接收后交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6)回收船舶固体废弃物,并及时送往陆域统一处置。船舶固体废弃物不得倾倒入海。
7)船舶油渣属危险固废物,应集中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8)外轮和来自疫区的船舶需进行检疫。一般船舶垃圾陆上接收处理,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消毒处理。
9)落实溢油风险应急预案。
(3)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时,应充分注意到附近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尤其疏浚施工时应尽量避开保护生物和主要经济鱼虾类的主要繁殖育苗季节。
    根据当地水生生物物种选择适宜的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进行补偿。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项目对各方面的影响评价结果: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工程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如按照其设计要求,落实其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合理施工和营运科学管理,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工程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只要严格进行清洁生产,加强环保措施,尽可能使工程建设所带来的环境负影响较少到最低程度,该项目建设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 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众可到滨海新区38365365.com网站上(http://www.idanyi.com/)查阅本项目简本。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所有受本项目影响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利益相关者为重点调查对象,其他关心本项目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均可通过评价单位提出公众参与意见。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为:对本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对被调查者利益的影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
   (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及起始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石化博贺港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西粤南路168号财富广场
    联系人:陈振浩    电话: 0668-3385498
    邮箱:13580020161@163.com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6号楼405
    联系人:白媛媛    电话:18611092573
    邮箱:522515378@qq.com
 
 
                                                                                   茂名石化博贺港码头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