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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施工任务
时间:2015-04-27 来源: 38365365.com
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核定施工任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核定施工任务
二、事项性质: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诺期限:10天
四、法定时限:20天
五、是否踏勘:否
六、是否审图:否
七、能否网上申报:否
八、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九、申请条件
省管中小型工程项目和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申请办理核定施工任务。

十、所需材料:
1、 建设工程核定施工任务审查表
2、 建设工程规划平面图
3、 施工图(含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设计方案图)
4、 发改部门立项批文(含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5、 施工图技术审查受理通知书
6、 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工程:招标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其余工程提供选择施工队伍的证明材料(有班子成员的亲笔签名)及有资质审价中心编制的预算书
7、 属工程招标的提供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登记表,属政府采购工程的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立项申报表
8、 廉政责任书
 
十一、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1、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核验原件及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后,对申报项目的施工现场核验工程进度。
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规定补正后重新申请。
⑵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经查核现场工程进度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出具审查办理意见。
3、决定。
⑴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⑵符合规定定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通知申请人签领相关文书。

十二、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否
收费依据:否

十三、是否数量限制:否

十四、办理地点: 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服务咨询电话:0668-2156852
              2156853
传真电话:0668-2156852
投诉电话:0668-215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