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com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时间:2015-04-27 来源: 38365365.com
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盖章)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二、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诺期限:15 天
四、法定时限:20天
五、是否踏勘:否
六、是否审图:否
七、能否网上申报:否
八、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 ;
 
九、申请条件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对于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十、所需材料:
1、 审查备案登记表
2、 审查意见书(或审查合格书)
 
十一、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1、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核验原件及审查相关材料无误后,对申报项目的施工现场核验工程进度。
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规定补正后重新申请。
⑵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经查核现场工程进度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出具审查办理意见。
3、决定。
⑴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⑵符合规定定条件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通知申请人签领相关文书。

十二、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否
收费依据:否

十三、是否数量限制:否

十四、办理地点: 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服务咨询电话:0668-2156852
              2156853
传真电话:0668-2156852
投诉电话:0668-215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