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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港政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2017-10-26 来源: 38365365.com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港政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第二次)

 
    根据茂名港总体规划,茂名市港航管理局拟在茂名港博贺新港区建设港政码头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港政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之前,应编写报告书公示简本,向公众公布,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之后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现对报告书简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建设方案一:采用离岸式布置,码头通过引桥陆域连接。码头总长 100m,宽10m。面高程7.0m,前沿停泊水域布置按远期停靠船型 78m 引航船进行设计,宽度为36m。回旋圆布置在泊位前方,直径为 86m,码头通过长45m,宽7m 的引桥与陆域连接。码头采用方沉箱结构,墩式布置。方案一上部结构采用实体结构,方案二上部结构采用透空结构。本工程疏浚总量为4.2万m3, 疏浚弃土纳泥区位置尚未确定。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971.4万元。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1.对海洋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在茂名港的东防波堤、西防波堤建设后施工,本工程完成后将对附近海底地形和岸线产生一定的改变,也相应改变工程附近海域的潮流状况。工程前、后各代表点流速和流向对比结果显示,工程完成后,码头附近海域涨落潮流速、流向略有变 化;由于码头港池需要浚深,港池水域流速减小;防波堤口门附近流速流向几乎没变化。
       整体而言,本工程所在海域由于受西防波堤和东防波堤形成的环抱式掩护,潮流流速较小;本工程完成后,其对所在海域的潮流影响很轻微。
    2.对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在东防波堤、西防波堤建设后施工,目前,本工程附近海域泥沙来源偏少,海水中悬沙含量较低,工程前淤积状况不显著。本工程竣工后,工程所在的局部海域的水动力环境发生轻微变化,主要表现为疏浚区流速略微减少,港池会慢慢形成少    量淤积,年平均淤积强度0.05~0.08m/a。总体来说,本工程对附近海域冲淤环境影响轻微。
    3.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SS)主要分布在疏浚区周边海域,SS浓度大于10mg/L最大包络范围约为1.02km2。由于施工面积不大, SS高浓度增值仅局限在作业点附近,所产生的影响是局部的和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将沉降,工程     海区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所以,本工程施工对所在海域水质的影响较小,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很小。
    4.对海洋沉积物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水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沉降可能导致底质环境的改变。项目所在海域的沉积物质量状况较好,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来自本海域,所以,SS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质的变化,    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本工程项目营运期的废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进入海洋环境,因此,对沉积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影响。由于该海区的冲淤量较小,维护疏浚频率较小,维护疏浚作业对周围沉积物环境的影响较小。
    5.对海洋生态环境(包括渔业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项目拟申请码头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1214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3623公顷,用海面积很小本项目用海造成海洋生物资源(包括渔业资源)的直接损失量很小,建设单位将对本工程导致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进行赔偿,或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   偿措施,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
    6.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项目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SS)。从上述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来看,工程施工产生的SS浓度增量影响范围和程度都较小,SS增值超过10mg/L的最大扩散面积为1.02km2,对茂名港沿岸海域幼鱼、幼虾保护区有轻微 的影响;对湛江—珠海近海农渔业区及其他更远的环境敏感点基本没有影响。
    7.污染事故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是施工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溢油事故的发生,在遵守船舶安全操作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置配备必需的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后,本项目海上污染风险事故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位置和进度,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控制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不得排放到海域。
    2.疏浚物吹填应在吹填区围堰建好后才能进行。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4.营运期码头区域实行雨污分流,废污水和初期雨水将由污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回用。
    5.建议本项目导致的海洋生物损失补偿费用应用于人工放流,进行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本工程位于博贺-爵山港口航运区,项目用海选址符合所在功能区的海域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工程项目选址与所在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是相符的。
此外,本项目建设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38365365.com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
    2.项目用海的必要性
       茂名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现已有码头泊位19 个,是全国大港之一,吞吐能力2217万吨。根据《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规划了港口支持系统岸线,目前茂名港口支持系统配套不齐全,随着茂名港港口吞吐量的日益增长,进一步加强港口、水路运输管理十分必要。因此,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港政码头作为港口支持系统工程,用于实施港口、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将有利于加快博贺新港区的开发建设,完善港区配套支撑保障服务,符合茂名市的总体发展部署。
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博贺新港区的建设将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本工程项目用海是必要的。
    3.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SS),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水工构筑物建设、疏浚工程等,主要体现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是暂时的,可采取措施加以修复。本项目海洋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在采取了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置配备了必需的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后,本项目海上污染风险事故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
综上所述,经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工程的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38365365.com网站(http://www.idanyi.com)查阅本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向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直接联系获取本项目的海洋环评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目前项目周边海域的环境状况?主要的海洋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海洋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如果不赞成,需说明具体理由。(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公众咨询时间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668-3990625   传真:0668-3386018
    E-mail:917029588@qq.com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89024516    传真:020-84451672    
    E-mail:769692707@qq.com
 
 
                             茂名市港航管理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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