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审批
时间:2014-04-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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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称:省管权限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县级审核主管部门: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事项业务对象:企业
法定时限(工作日):20日
办理对象:企业
窗口办理流程:申 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受 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审 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申 请(申请人通往网上办事大厅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受 理(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审 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运行流程: 第一步 受理:受理人 陈子龙 许燕青(1天)→第二步现场核查 现场踏勘 专家审核(7天)→第三步 股室会审 股室人员会审(10天)→第四步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人:冯家述(3天)→第五步 窗口办结 办理人:陈子龙 许燕青(1天)→第六步 出件
申办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符合调整规划条件且已拟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已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3、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提交材料名称:1、用地申请;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单独选址项目必须提供);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单独选址项目必须提供);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单独选址项目必须提供);5、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6、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3、《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70号)。
收费标准: 无
办事窗口: 茂名滨海新区(电城)行政服务中心区国土分局窗口
窗口地址: 滨海新区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联系电话: 0668-5358123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