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行政事业单位设立银行账户审批
二、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诺期限:5天
四、法定时限:20天
五、是否踏勘:否
六、是否审图:否
七、能否网上申报:是
八、法律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九、申请条件:新成立单位、单位分设、单位名称变更、开设专户、开户银行变更
十、所需材料:
1. 申请开设账户的函;
2.编制管理部门批复成立单位、单位分设的相关文件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文件。
5.变更银行账户者需提供原开户帐户注销证明。
十一、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等规定申请材料,由窗口经办人对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业务负责人对新开设、变更帐户的资料进行审核,自受理起2个工作日内检查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对合法及手续完善的申请呈报局领导审批。
(三)对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单位设立银行账户”的复函并加盖公章,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相关资料;如审批不通过,可直 接返回窗口,由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
十二、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否
收费依据:否
十三、是否数量限制:否
办事窗口:茂名滨海新区(电城)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国资局窗口
窗口地址:滨海新区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服务咨询电话:0668-2156863
0668-5358128/5358123
传真电话:0668-5358128/5358123
投诉电话:0668-5180381/535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