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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设立银行账户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15-07-30 来源: 38365365.com

  一、事项名称:行政事业单位设立银行账户审批
  二、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承诺期限:5天
  四、法定时限:20天
  五、是否踏勘:否
  六、是否审图:否
  七、能否网上申报:是
  八、法律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九、申请条件:新成立单位、单位分设、单位名称变更、开设专户、开户银行变更
  十、所需材料:
  1. 申请开设账户的函;
  2.编制管理部门批复成立单位、单位分设的相关文件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文件。
  5.变更银行账户者需提供原开户帐户注销证明。
  十一、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等规定申请材料,由窗口经办人对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业务负责人对新开设、变更帐户的资料进行审核,自受理起2个工作日内检查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对合法及手续完善的申请呈报局领导审批。
  (三)对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单位设立银行账户”的复函并加盖公章,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相关资料;如审批不通过,可直  接返回窗口,由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
  十二、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否
  收费依据:否
  十三、是否数量限制:否

    办事窗口:茂名滨海新区(电城)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国资局窗口
    窗口地址:滨海新区电城镇开发区府前路电城镇政府一楼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服务咨询电话:0668-2156863
                   0668-5358128/5358123
  传真电话:0668-5358128/5358123
  投诉电话:0668-5180381/5358131